重庆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来源:重庆市经纪人协会     发布时间:2014-09-09


 

 

重庆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于2003年经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独立承担担保责任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机构。经营范围有:为企业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提供担保:提供履约、注册资本金、工程招投标、司法担保;受托担保基金及资产的运营管理;为企业提供财务、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

公司诚信度高、担保实力强,合作面广,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以及有需求的自然人都是服务对象。

公司在政策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稳健、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开展业务,服务于社会,并有较好的业绩,受到客户的欢迎和政府部门的多次表彰,被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重庆市2004-2005和2006-2007年度AA级年度免审企业;被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和重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授予重庆市信用担保先进机构;被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和渝中区政府授予重庆市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企业的荣誉称号;成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首届会员。

 

担保业务申办程序

 

贷款委托担保

一、申请企业填写《贷款委托担保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

1.信用担保书面申请报告(公司基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贷款资金用途、金额、期限、使用效益、偿还资金来源、偿还计划、抵(质)押物保证情况及拟贷款银行、债权人签署的意见);

2.银行贷款申请书(内容同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具体经办人员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担保申请报告经本公司初步审查确认后,申请单位需进一步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2.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4.贷款卡卡号及密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字(验原件);

8.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并加盖公章;

9.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借款申请担保的决议(原件);

10.近两年来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财务年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验原件);

11.当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说明与上年比较的变化原因(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验原件);

12.企业法人及股东的个人资产情况说明,出具同意承担个人无限责任《承诺书》;

13.企业在各银行开户贷款情况,以及企业融资、对外担保、授信情况说明书;

14.企业提供的有效抵押、质押物清单,权证、估价文件、保险证明文件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

15.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经本公司对担保申请评审后,做出担保决定;

四、担保项目经银行批准后,由本公司依授权出具《保证合同》,办理签订有关合同手续;

五、一次性缴清担保费和履约保证金;

 

司法委托担保

 

一、申请人填写《司法委托担保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文件;

1.信用担保书面申请报告(申请人基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诉讼情况、需担保金额、律师事务所和受理法院);

2.向法院提供的诉讼资料(诉讼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拟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权属证明等);

3.企业申请人具体经办人员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担保申请报告经本公司初步审查确认后,申请单位需进一步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并加公章(验原件);

2.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字(验原件);

4.与申请人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并加盖公章。

三、经本公司对担保申请评审后,做出担保决定;双方签订有关合同。

四、本公司出具《司法担保书》时,一次性缴清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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